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4-01-01 作者:Gourmand

小伙伴们在碰到某些特别情况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你知道怎样完成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6篇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1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和生化教师

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学校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五、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 -1-

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可能的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响应级别的预警。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办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属地防疫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疾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广东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严寒、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广东省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把预防危害性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的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平战结合,协同应对。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视提高广大群众的危机意识,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与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化水平和指挥能力,完善决策执行机制,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广东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人民政府应对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的领导下,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省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政府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员会),作为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省府办公厅内设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省应急委员会对外下设5个应急指挥机构:省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省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省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省各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省应急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本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2.4地方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省政府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可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应立即如实向省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的两小时内报省政府应急办,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3.2.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省有关部门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使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地质、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及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广东省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救援,并指导和协助当地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事故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或协调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广东省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3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类型

1.校内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2.校内所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3.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学校所在地区所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落实事件责任制,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的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备处置。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止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师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情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发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残留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校园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和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物、三无产品、劣质食物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

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各班班主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畅通。出现集中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班领导应马上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当地教育局、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4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科学、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校长室、医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提供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3.4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属地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和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采取消毒措施,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汇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5.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3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林城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林城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级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

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另行发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涉及跨行政村区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或者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报县政府备案。

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1。

2、镇专项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集中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

镇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2。

3、镇各部门应急预案。镇各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有关部门根据本镇总体应急预案、镇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指制定的预案,由镇有关部门制定,报镇政府备案。

4、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行政村区域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由镇政府督促实施。

5、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镇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由镇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报镇人民政府审定。

(六)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范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本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损益合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力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5、分级负责。在镇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主管部门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6、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进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行政村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行政村区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7、专群结合。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

8、资源整合。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9、依法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0、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镇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镇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镇党政办主任、副主任协助镇长、副镇长处理有关工作。

政府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指挥机构

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为镇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导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

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见附件3。

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或镇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

1、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

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镇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镇总体应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应急保障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

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镇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为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行政村区域开展工作。

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镇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它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镇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四)行政村区域应急组织机构

各行政村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本行政村区域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

(五)专家组

镇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镇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和行政区域,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4。

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理、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扩大应急、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镇各职能部门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县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镇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镇政府作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按规定办理),重大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镇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视情况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真相关应急职能部门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并做好按规定向县政府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二)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时,有关行村政区域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镇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应急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镇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跟踪事件的发展态势,掌握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行政村区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应启动乡镇级预案,有关县预案视情启动。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镇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态发展,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镇相关预案,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必要的提请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时间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指挥与协调

需要镇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或派镇政府工作工作组赴现场进行指导,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等;及时研究处理其它重大事项。对于跨行政区域或全镇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研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协调行政村区域行动,抓好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事发地行政区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镇政府相关的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及时向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提出要求等。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镇政府报告,请求镇政府有关方面以及驻长部队的支援,必须要时向镇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实施扩大应急时,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相关应急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镇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七)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与抚恤,对于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各保险企业工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八)调查评估

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行政村区域,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政府作出报告。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与每年第一季度末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镇政府汇报。

(九)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行政村区域提出请求,镇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镇政府和镇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十)信息发布和通报

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镇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镇政府应急主管部门管理。必要的要在现场设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没有设立新闻中心的,也必须制定专门负责媒体接待的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要密切关注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镇县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四、应急保障

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通信保障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会同镇有关部门和通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司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二)公共设施

镇城建办会同镇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三)交通设施

镇交通办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基本生活

镇民政办会同事发地村委会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

镇卫生办要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组织动员县红十字会等社会救助力量参与医疗应急救助工作。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物资能源

要根据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统一协调能源供应,电力调配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产生大的波动。

(七)治安维护

镇级预案启动后,镇派出所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相关地方公安警力等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有效管理制度措施,控制事态,保证社会秩序正常。

(八)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镇有关部门提出预算,经镇财政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政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人员防护

镇政府要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

有关部门要为应急求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救援程序开展应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此外,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制等保障工作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承担。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突发公众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公务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危机管理人才。

(二)预案演练

镇政府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有关部门和行政村区域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附件:

1、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2、镇专项应急指挥构成图

3、镇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图

4、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5、林城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

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篇6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