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4-02-16 作者:bet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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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调研报告5篇

普法调研报告篇1

今年是“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十八大”召开之年。为了有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xx司法所深入到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采取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行政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普法工作自启动以来,xx司法所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快、开局好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扎实推进。上级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的实施方案。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着力抓好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领导干部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了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其次,大力组织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公务员法律理论知识考试制度。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行为,有力地带动了全民学法的积极性。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破解学校、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司法所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子。在增强群众参与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加强普法阵地多样性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送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角、光碟等法制教育学习资料;组织法律宣讲团利用节假日、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和开设法律讲座;开通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拓宽了普法渠道,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深化普法效果。

一是相关部门,以每年的`“3.15”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二是以新颁布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今年,街道和司法所邀请市法制宣讲团作专题讲座,收到了良好普法效果。

三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建宣讲团,在全街各机关、学校、企业集中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相关法律巡回讲座,巡回讲座深受基层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好评。

(四)坚持学用相结合,突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街规划;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结合其职能特点和资源优势,将法制宣传与审判、、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紧密结合,围绕建设平安、和谐xx开展了一系列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制社区”创建活动,公民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普遍增强。

二、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同其他主要工作同抓共管,片面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工作只流于形式。

(二)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中的薄弱环节没得到根本解决。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泛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学校、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口等普法教育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观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协调,整体推进仍不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法律六进”

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法律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四)普法经费、人力投入不足。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繁杂的大工程,需要做的很多。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因此被放大。

三、对普法工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对于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建议街道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和督促部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奖惩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形成各负其责、各尽所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攻克难点,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调研中发现普法中存在“死角”“盲点”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中去,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课时、教材、经费“四到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使学校、家庭及社会多管齐下。消除学校中的普法教育“死角”。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消除普法“盲点”。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消除普法的“死角”和“盲点”。

(三)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坚持学用相结合。

要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学法用法的教育和实践工作。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依法治理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普法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总结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一是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制宣传平台,整合法制宣传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周密部署,力求每年在开展2次以上规模大、范围广、有影响、效果好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

二是新闻单位和报刊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宣传报道力度,要专门开辟法制橱窗,建立和完善法制网络宣传项目,达到剖析一小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

三是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普法宣传资料,从中选出普法经典案例和普法先进人物;对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及时宣传报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表彰和奖励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发展。同时,上级部门普法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合理制定“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从财力上能得到保障。

普法调研报告篇2

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组普法工作的要求和局机关“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我局从7月3日至8日,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检查督导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切实做好“六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实施日常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局“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形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专门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 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普法取得实质性效果

为进一步完成好“六五”普法工作任务,我局始终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重点抓了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机,大力倡导以自觉学法为主,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利用一切时间抓紧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了各类培训考试和相关部门的法制讲座。今年注重机关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增加了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影响力。领导逢会必讲,轮流授课,宣传计生法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比如开设了宣传栏、增设了字幕、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效果很好。“六五”普法以来,利用全国法制月、“7·11”重大节日等活动,我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宣传品1300余份,解答咨询问题11个,群众受宣传面达2万余人,群众满意度很高。三是抓综合治理,加强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学法是基础,治理是目的。依法行政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在抓好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干部职工学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好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法治理。在计生工作中努力营造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案的良好氛围,促进优化执法环境和人口发展环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定行政行为等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行政执法质量明显提高。

三、查找不足,加以改进,确定今后的努力方向

在“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形式不够多样,缺乏对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效果还不十分明显。今后,我局将一如继往地重视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在形式上再丰富一些;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都具备自觉学法,自愿普法的意识,积极投入到普法和依法行政中来;三是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将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到社会、机关、企业、市场和社区。

普法调研报告篇3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社区)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

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于形式

对阶段性普法宣传考核验收,事前已将统一化的验收内容和有关要求印发下去先由各部门自查,然后抽调人员再进行抽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这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式的普法宣传,村组、农民都不当一回事,消极应付,走走过场。

二、试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严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严重缺位,认识不到位是对法制建设在推动中国社会进程,社会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正确的认识和估价,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严重缺位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方面没有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从某种角度可以说“重人治,轻法治”这种传统封建意识,影响到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2、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由于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现实中生活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负面现象,使得不少的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质疑,挫伤了他们学法、用法和守法的积极性。

3、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乡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4、普法经费保障不力

尽管省、市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落实在基层乡镇很难,很多乡镇没有把它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费,甚至有的是开“空头支票”。还有不少乡镇的普法经费靠领导临时审批解决一点,甚至有的乡镇纯粹没有,这就导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保障而难以开展。

三、对策与思考

1、高度重视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宣传工作具有历史性、长期性、艰巨性,更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运动,搞突击,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纳于议事日程,进一步确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观念,把普法工作特别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作科学执政“硬件”来抓,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分级负责长效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营造全民学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

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学法兴趣。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绘制法制宣传画、印发法规小册子、普法故事会、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现身说法、现代传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活动的作用,组建基层普法文艺队伍进行巡回演出,使职工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完善乡镇普法保障与考核机制

完善机制,用制度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区“xx”普法规划确定的人均普法经费标准,把基层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按照依法治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xx”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制定具体计划、目标、步骤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机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标准,于每年底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次,对普法工作不合格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推动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发展。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乡镇普法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普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热情,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普法调研报告篇4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广泛性。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

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五是采取送法送书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根据农民群众需要,解答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六是以电教化教育活动为基础,制作大量的农民法制讲座系列录象vcd碟片进村入户播放,充分发挥电教化手段的作用。

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

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

6、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实施普法教育的氛围性。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要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氛围,开展农民学法竞赛,农村学法考核、评比,实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积极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普法工作、法律学习的检阅,巩固学习成果。同时也应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总之,农村普法教育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主体式的新格局。

普法调研报告篇5

我们从全省依法行政检查中发现,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城市实际的运行机制和执法方式,变强制执法为刚柔相济,灵活采用柔性执法手段,为寻找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达到良好的行政执法效果作了有益的尝试。为了了解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在xx市政府法制办的协助下,对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xx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xx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xx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4.实行行政指导,减缓执法的对抗性。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相对人运用劝告、说服、建议、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遵守或服从法律,以实现预期的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国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趋势,是对传统的行政强制的有益补充。xx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中,事事以劝导为先,规定了小商贩首次违法违章接受劝告立即纠正不予处罚;农民临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违法违章只劝导不处罚;残疾人员及下岗职工违反城管规定劝告帮助不处罚;警告有效,不再处罚。他们还印制了《不再违章保证书》,违章人员不再违章并签了保证书的,也不再处罚。再如,在处理藏族群众在市区繁华路口叫卖刀具饰品的过程中,公安部门不便管,他们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请来当地民族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当翻译,与藏族群众沟通和交流。首先对藏族朋友来xx经商表示热情欢迎,同时宣传xx市开展创卫活动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经商,并想方设法为他们经商活动提供帮助。藏族商贩深受感动,上百名在街头游荡的藏族商贩有的进入市场,有的自愿撤离街道。在治理马路摊点中,执法队在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出台指导性新举措,倡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积极设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摊点,引导夜间不营业的院内市场,吸纳周边占道夜市。通过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大大减少了执法的对抗性,缓解了社会矛盾。我们在xx市街道随机询问了一位正在执法的队员平日是如何进行执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个“劝导、宣传”。可见在xx市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已成主导。

5.实行行政契约,建立执法的互动性。

行政契约,又称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相对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行政契约同样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强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达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种弹性灵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迁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们与建筑工地或拆迁单位签订《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针对居住区“野广告”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与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签订《居民居住区“野广告”治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执法任务转变为相对人的合同义务,增强了相对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保障了执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6.实行行政奖励,调动执法的公众参与性。

行政奖励作为国家和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手段,在调动和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了重要的行政作用。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尝试使用行政奖励,使市民积极支持城管执法,共同营造出执法的良好社会效应。他们制定出《有奖投诉办法》,与公示电话一并制成卡片向公众散发,对制止或举报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人员均给予100至150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各种精神奖励。通过奖励,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既激励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7.实行行政扶助,提升执法的感召性。

行政扶助是国家和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和成员给予物质或非物质帮助和支持的行政行为。它体现了国家的责任和关爱。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履行行政扶助义务,推动行政执法的开展。去年三月,残疾人员宋国汉因不满拆迁赔偿规定,拒不搬离其在人行道上开设的废品收购站。执法队员利用平日与其建立起的感情,多次与其沟通谈心,了解其生活情况后,通过多方协调筹措了3000多元资助于他,并一处一处为其寻找新的经营场所,直到其满意。在关爱和诚心的感召下,宋国汉终于同意搬迁,执法队员又利用休假日,帮其将堆积如山的废品彻底清运,过后又多方协调帮其解决再就业问题,使这一有名的问题户成为城管执法的支持者和拥护者。辖区某村道路改造,需要大量砖石回填路基,他们得知后,立即寻找拆迁工地,指导工地将建筑渣土拉运过去,变废为宝,节省了村里的开支,村民代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他们还积极组织为灾区捐款,许多群众亲切地称执法队员是他们的贴心人。

8.实行行政调解,促进执法的和谐稳定性。

调解是我国民间解决纷争的传统方式,它有利于各方当事人在和谐的气氛下,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和矛盾,促成社会的稳定发展。实践中,调解方式越来越多地引入到了行政管理活动中。xx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处理城市拆迁补偿、夜市及施工工地噪声扰民等纠纷中,积极采用行政调解,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努力沟通各方意见,通过积极疏导协调,寻找共同点,解决分歧点,主持达成共识,化解纷争,使城管中的纠纷反复率大为降低,有力地促进了执法的和谐稳定。

9.规范执法,刚柔相济,确保执法的严肃性。

过去,刚性执法一统形势,讲严格执法就产生简单粗暴,讲文明执法又导致执法不作为。为走出执法不是过严就是过宽的怪圈,他们提出“规范执法”,将规范执法作为城管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抓手,要求坚持严格执法,灵活采用柔性方式,实现执法效果和执法目的的有机统一。他们认为,只有规范执法,才能既落实严格执法,又体现文明执法,促成两者的统一。他们建立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制度,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暂行办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图》,印制了《执法人员纪律规定》卡,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制度建设,他们明确了从队员到局长的职权责任范围,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法律文书以及自由裁量行为。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对不属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确保了执法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二、实际效果和影响

通过引入柔性执法方式,在xx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广大市民中树立起了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的崭新形象,城管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执法工作也相应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两年多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起的伤害事件。xx年人大、政协会议期间,该局共收到32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没有一件是反映该局执法人员纪律作风的。实践证明,行政强制并不是保证法律贯彻实施的手段,灵活采用柔性的执法方式,刚柔相济,规范执法,是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提高城管执法水准的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柔性执法方式还仅停留在创新探索阶段,有时仅是因案件需要而为之,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和制度。应当广泛开展信息收集和调研工作,制定出系统的程序和办法,确立其在行政执法中应有的法律地位。

2.对柔性执法缺乏专门的和系统的宣传,未能产生连惯性影响效应。应当抓好典型,有针对性地对适易采用柔性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试点和推广,以适应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需要。

3.缺乏指导性意见和巩固措施。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宏观方向性指导,就有可能使已经树立起的执法形象和形成的经验成果得不到持续性地改进和发展。

4.城管执法来源于《行政处罚法》,它是一种新型的执法制度,涉及部门较多,对于这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设立,其立法本意是解决行政执法体系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但是权力的集中也导致了执法主体之间和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的矛盾集中。如何正确界定职能,协调权力重新分配后的矛盾,保障行政执法运转畅通,急需国家和省级政府通过制定规范,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责任明晰、关系协调、运转有效、监督有力的城管执法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