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合同7篇

时间:2022-10-22 作者:Gourmand

大家在进行合同的写作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只有把合同制定得更加完善,我们才能把合作更好地维持下去,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生产线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生产线合同7篇

生产线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炉渣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格及数量:炉渣单价为45元/吨(含过磅费),数量为甲方热焖渣处理生产线厂房南面炉渣堆场炉渣。

二、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前预交伍拾万押金,并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贰佰贰拾万货款(以货款达到甲方指定账户为准,付款单位的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的单位名称相符),无故货款不按时到位,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伍拾万元押金不予退还。预交的伍拾万元押金,同时作为遵守我公司内部管理及交通管理的保证金,在提货期间有违反规定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根据甲方损失程度从伍拾万元押金中扣减。

三、支付方式:乙方将预付货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100000吨炉渣货款共计:人民币肆佰伍拾万整(¥4500000.00元)。

四、提货方式:款到提货,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提货,乙方自行负责破渣、装车、运输,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交货地点:甲方料场(甲方热焖渣处理生产线厂房南面炉渣堆场)。

六、本合同提货期限:共2个月,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七、相关要求:

1、甲方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并维持现场装车秩序及协调拉动 车辆进出厂门,乙方要及时安排装车,保证在两个月内拉完10万吨炉渣。

2、乙方承诺所购炉渣定向销往百色地区厂家使用,因路途遥远,有时可能存在路况问题或回头车有时短缺,如需完成每月5万吨炉渣有困难,申请给予转堆屯放。

3、乙方在拉运炉渣过程中,需指定专人负责装运,且应有合同法人的委托书、公章(或签名),并应及时通知甲方。根据我公司出门证管理的规定,乙方必须每日申报第二日的炉渣提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计划做好提货安排,确保提货顺畅。乙方因特殊原因未使用的 【产品出门证】必须在5日退回,否则按违规处理,每证扣500元,从风险押金扣除。累计超过10证未退回的,按违约处理,解除合同,扣除所有风险押金。

4、乙方在拉运时,规定炉渣每车均要在柳钢过磅计量,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

5、乙方拉运货物过程中,甲方可以对装运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违纪行为,损害到甲方或柳钢利益的,甲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处罚,有权解除合同。

6、当乙方已拉运炉渣的数量与货款规定的吨位相差20000吨左右时,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把进度款补充进甲方账户,第一次进度款为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第二次进度款为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提完货后根据磅码单多还少补进行结算。

7、装运工作完毕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对账结 算,超过时间不来结算的,所交押金概不予退还。 8武保部签订《柳钢厂区治安保卫、交通和防火安全责任协议书》,不按要求办理,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线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订购,若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

三、交货日期:20xx 年 月 日交付乙方。

四、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货物,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地点为北京,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方法:凭乙方提供的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付30%预付款给乙方,共计xxx元整,(人民币:整)。乙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剩余货款,共计元整。(人民币:。乙方为甲方提供正规的普通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数量、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所交产品在运输中发生损伤、或该产品安装有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包退、包换、保修,乙方不能在交货期内完成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按时交货处理,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款赔偿。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罚款。

3.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未付款项的1%。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如果是定制合同应加上此条款):甲乙双方恪守商业秘密。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各项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乙方不得在网络上或其他渠道销售甲方定制的产品。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相关的处理措施。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外,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线合同篇3

购货方:

供货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定时间:备注:以实际米数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我司确认的为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短溢装范围为0~+3%。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卷筒布包装不定码,内衬塑料袋,段长30米以上,交货数量允许0~+3%。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并保证不影响购货方的交期.。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购货方仓库后天凭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款。

八、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如因数量/质量等问题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户拒收货物/退货/索赔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线合同篇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物流到货,运费由需方付.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货款结算: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付款日期:款到发货。银行账号:

九、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口,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盖章回传之日起开始生效,修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线合同篇5

甲方(出租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xx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xx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xx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及责任: 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 ,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 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线合同篇6

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线租赁生产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15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14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15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

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及责任: 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 ,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线合同篇7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