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供应商合同6篇

时间:2022-12-07 作者:Iraqis

我们在写好合同之后,可以防止有劳动上的争议,为了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一定要签署好相关合同哦,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菜供应商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菜供应商合同6篇

菜供应商合同篇1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2.当订单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价格明细提交给甲方,并由乙方盖章,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可(并注明生效时间)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的签名不予以承认;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

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5. 乙方只接受甲方批示后的订单,不接受个人订单或与甲方无关的订单;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菜供应商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_____元,(大写:_____)。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支付和结算

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

4.2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_____年或_____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_____%。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户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9.4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菜供应商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联合利华向乙方采购 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一、采购物:

二、

三、制作及交货周期:

成品交货日期:

四、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 山东德州扒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为交货地点,乙方将在交货日指定时间将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于交货地点对乙方提交的货品进行验收。货物的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封样的货品小样为标准验验收乙方提交的货品。货品指货物本身及附带的独立包装及运输包装。

甲方将以抽样检查的方式验收货品(抽样率10%),抽样合格率不得低于100%,否则视为全部货品不合格。

如验收无误,甲方于乙方提供的交货单签字确认,交货单将作为乙方向甲方收款的必要凭证。

六、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即(小写)¥ 元整。

包装方式: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预付乙方定金 元整,即(小写)¥ 元整。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的交货单和本合同总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请求甲方付款,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八、损害赔偿

因乙方原因,引起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扣款,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到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e- mail: e- 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菜供应商合同篇4

由于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订单传送、送货、送货单号填写有误、有单无货、无定量包装、有货无单、送货时间混乱等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沟通之间出现了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司物料的交期、品质和物流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采购、仓库收发存流程,避免和减少因沟通出现的不必要障碍,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订单传送

1、订单未收到、丢失或订单无传送等:从3月20日起,我司采购订单将以erp系统导出、以邬总或尤总签名为准,之前供货合同书作废。供应商收到我司erp导出采购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回签或亲自过来取单,不回签的厂商每张订单罚现金100元,如因我司未传订单造成交货延误,由我司自行负责;

2、订单确认不仔细:因我司职员工作疏忽造成供货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负责,如因供应商未按订单要求生产造成错误依照该单金额全部赔付,并要支付我司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确认稿保存不完善,导致生产错误:因我司提供确认稿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全部负责损失,如因供应商未经我司确认擅改或擅用其它确认稿造成生产错误,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双方沟通不畅、不及时,导致订单交货未如期完成:在无法确认是哪方错误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二、收货

1、未定量包装:我司自行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按15元/小时计算;路程远的倒付退给供应商由其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交货延误由供方负责,路程近的当天处理,滞留按100元/天处罚;

2、有单无货:要求供应商该张送货单重开,2小时内解决,并罚款5元/单;

3、有货无单:仓库马上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传真填写正确的送货单给仓库,并罚款5元/单;

4、未按我司采购订单填写订单号: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解决,并处罚5元/单;

5、多送:未按订单多送部分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并要求供方重新开送货单,2小时内完成,造成我司人员搬运,按10元/单收费;

6、字迹潦草导致无法辨别:供方须在2小时内重开送货单,并处罚5元/单;

7、不同物料捆扎在一起、标识不清:我司人员处理按15元/小时收费或退给供应商自行解决;

8、不写明材质:按10元/单处罚,如中盒:白皮与瓦楞之分;

9、送货时间不规律:周一至周六送货,周六晚上和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拒收,急单除外;

10、未按我司采购催货时间送货:仓库一律拒收,由供应商自行拉回处理;

11、退货:不良品、退货、多余物料等退回供方的物料须在2天内拉回,否则我司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或直接作废品处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催货

1、我司采购部将依照生产计划出货单编制供应商交货确认时间表,供方收到我司传真或原件后,必须在48小时内确认交期并回签,未回签单位按200元/张处罚,并视作供方已经默认我司需交货时间;

2、经协商确认好的回签表或无回签视作默认的交货时间表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未按时交货依严重程度对每款物料做50——500元/天的处罚,直接影响到我司发货,造成空仓费、空运费、送货及人工费、客户罚款等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承担;

3、回复的交期,若因特殊原因达不到,必须提前两到三天书面知会采购,同时,回复最新最快的交期,第二次回复的交期不容再更改;

4、订单交货未经我司采购确认,提前送货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我司有权拒收。

四、付款

1、到财务结账必须凭有尤总或邬总签字的采购订单、仓库入库单、品质部来料检验单、17%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资料到我司财务对账,否则一律拒绝结账;

2、以上所有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对账付款。

该协议修改经双方确认后3月17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菜供应商合同篇5

甲方(被赞助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赞助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项目

1.共同承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协助承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

二、甲方承诺 :

甲方将在荣誉和广告宣传以及产品促销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超值的回报。 标识权:

在宣传婚礼秀活动时,所有的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光盘制作、画册、宣传手册、证书、信纸、信封、宣传单、海报等)均出现赞助商企业或产品名称。

宣传回报

(1)在婚礼秀活动的主会场,以及婚礼秀活动的颁奖现场,其背景板的位置,均出现赞助商的标识,并由主持人特别介绍赞助商。

(2)在婚礼秀活动中,有特别鸣谢赞助商的标识,并有赞助企业的图文宣传。

(3)在婚礼秀活动上,电子屏幕上出现8次:“协助赞助商:___________企业”的称呼;

零距离接触终端市场的回报:

提供现场广告宣传展版2块,(规格:2m×3m),宣传赞助企业产品。广告宣传牌安放地点贯穿于婚礼秀活动,每个活动场所的具体安放地点由双方拟定。 横幅广告回报:

婚礼秀活动宣传期间,安排不少于20条的活动宣传横幅,体现赞助企业品牌字样标志。

彩旗广告回报:

组委会另安排自行车宣传彩旗,为赞助企业宣传。

三、乙方承诺

1.本次系列大型活动总经费十多万元,乙方愿意提供部份经费,赞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字后________日内,乙方将________万元赞助款转至甲方账号;

四、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未尽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附件:

婚礼秀活动指定帐户: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菜供应商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工程名称: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浇筑部位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计划数量(立方米)、浇筑方式、供费时间──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种技术质量外加剂品种要求:混凝土单价(含运费)汽车泵泵费结算单价外加剂费(元/m3)

冬施期冬施费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