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的购买合同推荐5篇

时间:2023-02-02 作者:Indulgence

合同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双方的利益,那合作是很难顺利开展下去的,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沙的购买合同推荐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沙的购买合同推荐5篇

沙的购买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 餐行健数字化餐饮 系统软件”及其配套产品,乙方负责为甲方部署本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履行条件及部署准备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签订起即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将于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在甲方现场部署相应产品;

1.2如因甲方工程进度等原因造成乙方现场安装时间变动,甲方应至少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含邮件、传真)通知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安装时间做相应调整;

1.3部署系统前,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确定设备在甲方现场的部署位置,以双方确认的《项目部署表》为最终依据;

1.4乙方系统安装实施过程中,甲方有责任保障现场电力、网络等配套设备正常运转,如需改动《项目部署表》中的相关事项,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1.5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硬件设备方面的增删、变更或其他修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设备变更表》为最终依据,合同金额也做相应调整;

1.6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软件产品提出功能修改、增补或新的开发需求,须由双方共同签订《需求确认表》,合同金额也做相应调整;

第二条服务及培训

2.1乙方在系统部署实施后,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集中地产品培训,培训以双方签订的《培训计划书》为依据,双方均有义务遵照《培训计划书》进行相关培训;

2.2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内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一年免费售后期自双方签署《盯场记录》时间开始计算;

2.3售后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产生的维护与保修费用不属于免费售后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1)甲方人员未按照产品操作手册或说明进行操作而因其的设备损毁、软件崩溃等故障;

2)甲方人员故意或因工作疏忽而引起的产品意外损毁;

3)甲方人员在未予书面(含邮件、传真)知会或咨询乙方人员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自行改动、设备变更及配置改变,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人员在未予书面(含邮件、传真)知会或咨询乙方人员的情况下,邀请第三方人员对产品、设备进行的维护、调整、改动而引起的故障损失;

2.4在免费售后期内,乙方一共可向甲方免费提供两次全面、集中地产品培训(包括系统部署实施完成后的一次)。超出两次免费培训后,如甲方因营业原因需要乙方提供产品培训服务,应按与乙方共同签订《培训计划书》进行安排,并以800元/次价格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5免费售后期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售后标准续签《售后合同》并按相应的售后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未续签新的售后合同,则乙方按300元/次向甲方收取上门维护费用;

2.6乙方在系统部署完成后,按甲方上线要求时间,在系统正式上线当天提供全程盯场服务,协助和确保甲方人员正常使用产品,双方以共同签署的《盯场记录》为依据;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付款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经双方协商无效者,则须向乙方偿付未支付的款额,并自延期日起按合同总额的 千分之五/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项目延期责任:

乙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项目延误,经双方协商无效者,自延期日起按合同总额的 千分之五/天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3单方终止合同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免责条款以外的原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则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30 %,作为违约金;

3.4其他:

1)甲方未按期付款且催款无效的时,经双方协商无效,自付款超期30天起,乙方有权随时收回系统控制权及设备所有权;

2)系统安装并正式上线后,自双方签署《盯场记录》结束时间起,正常运行__3___日后如甲方仍未签收《项目验收单》,则视为本项目已经验收通过。

3.5甲方承认 餐行健数字化餐饮 系统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发生侵犯乙方知识产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复制、分发、反编译等),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本合同的费用总额为¥13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万叁仟元整);

4.2合同签字生效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壹万叁仟元整 (大写)元。乙方在收到相应付款后,即开始相关软、硬件采购及按甲方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4.3乙方硬件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合同内容予以核对签收无误后,需签署《硬件签收表》

4.4乙方完成系统部署、调试、培训,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对甲方系统正式上线进行盯场服务后,甲方须签署《项目验收单》。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其它

7.1详细条款、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验收报告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7.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7.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5本合同附属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部署表》

2)《设备变更表》

3)《培训计划书》

4)《项目验收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玛纳斯蓝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马志军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沙的购买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

规格或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标签商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br>结算和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________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沙的购买合同篇3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沙的购买合同篇4

土地厂房买卖合同

卖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证》号: ;

地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

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

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 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 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 剩余 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 为房产税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 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六条 【卖方指定代理人】

6.1 卖方指定 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6.3 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二:

开户银行:

账号: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七条 【过户】

7.1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 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 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八条 【税费承担】

8.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交接】

9.1双方应于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 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十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

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沙的购买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分销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产品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总则

1.定义

1)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

2)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权代表,处理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宜。

3)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之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某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2.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告

1)为执行本合同所需要另一方通告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2)通告的消息以挂号信、专递、传真或派人递交的信件的形式发给规定的对方联系地址,都可视为提交,并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后生效。

5.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条标的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编号描述单价数量合计总价

甲方保证上述所定产品为最终用户实际所定产品。如果发生退货情况,甲方必须在收到货物___日内提供全部退货手续[需提供最终,户提供的书面证明,经过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退货后方可退货,否则不予退货,甲方必须按期缴纳全部货款]。能够发生退货情况下所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另许可证产品退货的,自经销商下单之日起到微软批准退货之日,下列相应的运营费用由甲方承担:

1.0~90天,收取许可证产品总金额的6%

2.90~360天,收取许可证产品总金额的16%

3.360天以上,不接受退货。

由于某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违约行为之甲方退货,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最终用户(全称):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保证甲方在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授权范围内使用该货物和其他配套产品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均由乙方和授权乙方的单位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软件交付时间、地点

1.甲方保证所定产品为合法订单(可以由_______审批通过),乙方于某确认后下单,甲方在合同确认后须支付30%定金。乙方保证甲方定购货物于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达乙方。货物到达乙方后,应通知甲方并发货。甲方应自收到货物当日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2.乙方将软件产品发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单位。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书规定的条款和验收期限对软件进行验收。

2.甲方有义务将到货确认性质的单据交付/传真乙方备案。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为_______中国公司原厂商标准和包装,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和包装与前述不同,有权退货及诉诸法律。

2.乙方保证上述产品为_______中国公司制造的合法正版产品,如果乙方提供非法软件,甲方有权退货或诉诸法律。

3.乙方交货后由甲方验收,如发现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符合规定。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表中的产品、数量、版本,乙方应自费更换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4.保证软件的附属配件齐全。

5.保证在甲方支付软件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发票。

6.保证软件质量完好,并享受第七条规定的服务。

第七条软件服务义务

乙方保证最终用户享受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的产品注册后___天免费电话支持服务。在客户购买本协议下的产品后,微软将向客户提供与中国购买微软零售产品的客户相同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即自客户拨打第一个咨询电话时起为期___有关购买的微软产品的免费电话咨询服务。联络方式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免费服务热线电话),或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客户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书的条款在理解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亦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约

1.若合同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软件款时,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______‰的滞纳金。本合同的买卖行为系不可撤销之行为,单方撤销的,应支付对方相当于某总金额5%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软件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总金额______‰的滞纳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损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七条之义务,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之责任。

4.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重新协商并修改合同。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并盖公章后方生效。

传真件同样有效。

附件与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本合同书确定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达成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