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3-09-05 作者:Mute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会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一定要认真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尝试都是积累心得体会的机会,不论成败,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6篇

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1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2

x月x日至x日,我参加了委机关组织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线上专题培训班,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提高了政治认识、工作修养和执纪能力。

深学悟透,强化责任担当。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条例》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宝”,是我们履行监察职责的“指挥棒”,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就是要系统学,逐条逐字研读,必须学深悟透,绝不能有丝毫的偏差,绝不能一知半解。只有通过对原文原义的深学深悟才能把握《条例》的精髓和要义,才能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做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学习《条例》必须达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强化担当必须树立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坚定贯彻,做好执纪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条例》中明确提出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这就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同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牢牢守住政治纪律底线,坚定执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依照《条例》要求,学以致用,为扎好制度的笼子贡献自己应尽的职责力量。

通过《条例》的学习,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立足新起点,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精准覆盖到每一名监督对象,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前两卷一脉相承,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为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理论宝典鲜活教材营养套餐。下面,我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谈谈自己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使命任务和重点工作举措,科学回答了机关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关掌握着印把子笔杆子刀把子钱袋子 官帽子 ,都有着鲜明的政治属性。无论是党委工作部门,还是政府工作部门,或是群团组织,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都不是单纯的业务机关,任何时候讲政治都是第一位的要求。特别是县直机关作为全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排头兵,必须始终牢记,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只顾低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是不行的。我们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在践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的差距和不足,始终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全过程,深入思考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始终让党的旗帜在机关高高飘扬。

第二,进一步认识到机关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治意识淡化;二是党的领导弱化;三是党建工作虚化;四是责任落实软化,并深刻指出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灯下黑。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令人警醒。总书记指出的这些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有的对机关政治属性认识不到位,专注业务、忽视党建,党建和业务两张皮;有的对机关党建抓什么、怎么抓搞不公号文秘稿子整理清楚,找不到结合点;有的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三会一课形式化;有的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建工作多是号召式、要求式的安排部署,把党建责任推给机关党委,自己当甩手掌柜,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县机关党的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下一步,既要坚持和完善好的做法,也要瞄准问题去、奔着问题改,敢于攻难克艰,积极探索创新,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县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县委书记应该承担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作为县委书记,虽然一直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但是离总书记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这里,我也做深刻检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好党建的公号文秘稿子整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县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把责任扛在肩上,健全定期研究机关党建的工作机制,每年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总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举全县之力,不断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发行以后,按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统一安排,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学习,越学越有信心,越学越有压力,越学越有干劲。

下面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全会、中央政治局集中学习会议、中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对纪检监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指示,为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作出了部署。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的执政之基更加牢固,其中纪检监察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对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性、创造性、根本性的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与发展的行动指南,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充分感受和认知自己肩上的光荣使命,不断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铭记初心,出色完成党、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内涵,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我的体会是要把握好以下五点:

一是站位高。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总书记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谋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公号文秘稿子整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实际,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民族复兴的历史脉搏,前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高屋建瓴,统揽全局。

二是要求严。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厚望,期望越高,要求越严,标准越高。如,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又如,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要求比其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要求更高、更严,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信任、信心。

三是内容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内容丰富,全面具体,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深厚的理论阐述,又有具体的制度设计;既有成功经验的总结,又有对未来发展的明确目标;既有宏观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也有具体的落实措施,等等。我们必须强化学习,深刻领悟,全面掌握,指导实践。

四是路径明。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方向明、任务清、措施实,是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行动指南。如,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公号文秘稿子整理的重要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合实际,思路清晰,措施明确。

五是思路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深地根植于不断发展变化的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多变态势,不是一成不变、停滞不前,而是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立足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经验及改革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并制定国家监察法。这就是总书记根据形势发展做出的战略安排。形势在发展,目标在变化,措施在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富有创新精神。

三、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落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奋发作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统领。纪检监察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工作,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加强党委对同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必须突出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永葆政治本色,对党绝对忠诚,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这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

第二,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持续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论,中纪委三次全会确定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到稳和进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统筹协调、协调推进。牢固树立政治机关定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保障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精准惩治腐败,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依法查处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腐败保护伞专项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第三,严格依纪依法,提升工作质效。纪检监察工作要让党放心、让人满意,必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工作质效,必须严格规范行使权力,让纪检监察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谨慎用权,严格用权,规范用权。强化党纪、法治意识和思维,严格依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用权必须有据,用权必须合规,不得突破底线、逾越红线,革除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做到谦抑用权。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充分发挥程序对权力的约束力,以程序促公正、保正义。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政治,是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对公权力的全面、有效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的伟大工程,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支持、接受监督,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要求。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积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等沟通联系,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衔接,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提高工作质量。

第五,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石。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必须多管齐下,通过教育培训挖掘内在潜力,通过加强监督防止灯下黑,通过组织关心关爱促进干事创业积极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担负起新时代纪检监察人的重大使命。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认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意义重大,必须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

一是夯实基础,在真学中体现政治态度。真学是基础,是前提,是头道工序。我们要深刻领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重要意义,可以说,第三卷与第一、二卷一脉相承、有机统一,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权威著作,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指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智慧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我们要积极参与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宣讲报告等各类活动,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学习,自觉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使命学,学出忠诚、学出觉悟、学出信仰、学出担当,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xx落地生根。

二是把握关键,在真懂中体现政治觉悟。真懂,不仅是懂字面、懂文义,更要懂根本、懂精髓。《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的报告、讲话、谈话、演讲、批示、指示、贺信等92篇,分为19个专题。其中的关键词有: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生态文明、改革开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等,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思想,感悟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思想方法、风格公号文秘稿子整理特点和作为大国领袖的风采。要重点学习全局性、大势性论述,重点学习与自己工作业务相关的论述,全面系统领会该书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住核心,在真信中体现政治信仰。学而不懂不是真学,懂而不信不是真懂。伟大思想理论是一个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真信就是不仅要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还要在灵魂深处敲响鼓,在思想深处起共鸣。我们要坚定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身许党的忠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公号文秘稿子整理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四是坚持根本,在真用中体现政治担当。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学懂、弄通是前提,用好、做实是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干事创业新局面。要自觉把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强化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要深入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完成决战脱贫攻坚硬任务;要妥善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问题,下足保障改善民生硬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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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4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实施《条例》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

深入学习《条例》,领会深刻意义。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法治化、专业化,《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科学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

深入学习《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制度举措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落实《条例》,才能充分用好这把利剑,惩治腐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要以《条例》为准绳,准确理解监察机关调查范围、明确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了解监察程序分解环节,把握自身职责定位,聚焦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社会震慑效应。

深入学习《条例》,严格自我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5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才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正确行使监察权、绝不滥用监察权,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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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察官心得体会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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