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读书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4-02-10 作者:td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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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书心得体会5篇

好书读书心得体会篇1

在骨子里,我一直很欣赏略带骄傲、傲慢特质的人,那是一份理性与睿智,乐观与豁达,自信与从容并举的气质彰显,也许初初一见给人的感觉是高傲冷漠,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尽人情”,因为他们爱讲真话,往往有的真话却不是能被很多人坦然接受,所以就被很多人视为另类。

但只要你一旦被他们认定,成为他(她)们的朋友,就会发现和这样的人相处特别轻松,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一样真诚,对朋友更是赤诚相待,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因为你贫穷或是富裕而骤然改变,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主见,错了敢于承认,他(她)还一定是一个聪明、能干、有深度的人,在很多领域,自然而然的会成为瞩目的对象,当然这也是值得傲慢的资本。

这种傲慢,不同于柯林斯在伊丽莎白他们面前虚荣做作的显摆,在凯瑟琳夫人面前盲目恭敬的崇拜,是啊,傲慢是自己一个人很自我的事情,虚荣却是因为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很不自我的表现。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也许你觉得别人俗,别人还觉得你傻呢,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见证:你是怎样的生活态度,就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它从不对任何人偏私,每个人的一天都是同样长的24个小时。

我相信,即使达西和伊丽莎白不相遇,不相爱,他们也会有幸福美丽的人生。因为他们有平和充实的内心,误会冰释当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没有很自我的本性,可以不计较世俗的看法,拥有内心平和平等的心态,也不可能拥有那份美丽的爱情和幸福的人生吧。

好书读书心得体会篇2

读书,似乎是一件苦差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股呢?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不可以不读书呢?

有人说,读书好,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有千钟粟,有车如簇。看,有权有势又有钱,更有一位“颜如玉”来“红袖添香夜读书”。你说,读书好不好?诚然,名利声色确实吸引了不少沽名钓誉之徒。但除此之外,读书一定还有别的什么魔力,吸引着那些虽然清贫却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莘莘学子吧?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是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首先,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侦探、言情、武侠……看哪一种都可以,不着急。而它们对你,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么多古圣先贤,在静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明威谈斗牛,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大事——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的,你会觉得,世界如此之大,生活如此之多彩,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在你的脑海中一一展现。而你也已超然物外地掌握着历史。久而久之,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觉愈演愈烈。不变为“书痴”者鲜矣。

书趣之二,在于可以大发议论。凡着书立说者,必为一时之俊才。虽是俊才,有时也会有疏漏,而这疏漏偏偏被你看出来了,你高兴不高兴?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有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句是写李白的。但你想,如果把“臣”字写成“爷”字,不是更好地表达他的酩酊大醉之态么?一时间意得志满,好像杜甫都要来拜你为“一字师”。大发议论,使你与作者有并驾之感,精神上快乐无比。

书趣之三,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某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充分的论述。正好搔到你的痒处,正中下怀,喜乐不禁。于是一切都已明了,一切付出的辛劳都有了回报。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什么也换不去的。

书趣之四,当你看了一本好书,被它的内容所征服,在你与朋友交流时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瞪着钦羡的目光:“士别三日,可得刮目相看啊!”只有你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小小的虚荣心再次被满足。读书好不好?

书趣之五。在于藏书,鉴于大家都是中学生,没什么钱。这点,不谈也罢。历数了这么多书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觉得手痒痒,想翻开一本瞧瞧呢?书有很多种,有的要正襟危坐地钻研,有的只是一种消遣,还有一些会把人诱进死胡同里,再也出不来的。既然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把书当作敲门砖去扣开那名利之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读好书,读那些不光是为了消遣,更能提高我们的书。比如说《唐诗三百首》,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再比如《三国演义》,日本人从中学到了企业管理,用人之道,我们能学到什么?再比如《沙翁戏剧集》从中又能领会多少道理呢?不光只看纯文学作品,还应看看人物传记之类的,看看别人是怎样为了理想不屈不挠地奋斗至成功的。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辨。”总之,读书能造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但不读书,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吧!

好书读书心得体会篇3

古人读书,“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今人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智者品读世界,“每有会意,便欣然志矣”;而庸人眼中,读书无益,唯有家财万贯,才是立人之本。

多读书、读好书,是不甘寄人篱下的奋发。读书之人数以万计,或为了一条顺畅的人生路,或为了一生沉甸的万贯财,而真正为了一口气,不甘寄人篱下而奋斗的,能有几人?若没有吴下阿蒙不甘落后,挑灯夜读,哪来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若没有千万华人的奋发,秉烛夜读,中华巨龙如何摘去“东亚病夫”的万般侮辱?读书便是那经受患难后,为了生命光彩中而搏发的一口精气,奋发之后成为顶天立地的真男儿。

多读书、读好书,是执著于真理的火热。只有在读书之中,执著的人才能释放内心的火热,感化世人的抵触的尖冰。古有“仲尼受厄,乃作《春秋》;屈子受辱,乃赋《离骚》;孙子受膑,兵法修列”。如今也同样存在,他们是真正的智者。

多读书、读好书,是艰苦勤奋的体现,音乐巨人贝多芬可谓命运多舛,疾痛惨淡。在面临着双耳失聪这霹雳般的打击,他没有低下头颅,而日夜诵读他心中的曲谱,他的交响如春雷震响大地,让人们永远铭记:读书是一种勤奋,是那头悬梁锥刺股的毅力,是那大雪夜,路灯下的双脚后串串脚印与不屈的身影。

读书是一种精神,它可让你以勤补拙,修先天之不足;它可令你直面真理的火焰,顿悟我材之大用;它可令你厚积薄发,成为屹立天地的智者。

好书读书心得体会篇4

有些人即使没有存心做坏事,可事实上事情仍会做错,引起不幸的后果。凡是粗心大意,看不出别人的好心好意,而且缺乏果断的人,都一样能害人。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书中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那富有喜剧和浪漫的爱情故事令人向往。伊丽莎白自听闻达西为人傲慢,目中无人。所以初次见面时就对他抱有偏见,认为他因财富和地位而看不起人,从而对他所处的阶层也不屑一顾。

但随着故事的发展,达西干预她姐姐的恋情和维护维克汉姆的谎言,使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成见越来越深。而达西则相反,在初始时确实因为他特有的傲慢,将伊丽莎白看做毫无优点的乡下人,但通过与伊丽莎白接触,却逐渐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更因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表白而认识到自己傲慢的不妥,从而改变了与人相处的态度。这种改变,让伊莉莎白看到了他表象下的优点。进而两人的关系逐渐缓和,冰释前嫌,成为眷侣。

第一次拜读这本名著时,对于两人的关系转折而心潮起伏,现在的理解却愈加深刻,因为这本书不仅描绘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其中体现出的为人处事观念和态度也特别值得借鉴。

在与他人交往中,要放平自己的心态,向他人展示真实的自己,同时不因财富的多少与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判断一个人的品质是否值得交往,从而错失真正的朋友。

在判定一个人是否值得交往时不能单凭他人对此人的评价,也不能因一时的接触就为此人妄下定义。对一个人的了解与评价应是从各方面得来的,而不是仅凭他人的判定。因为那样往往容易使自己也带有主观偏见的色彩,不利于与他人的交往。

在工作与生活中,应多关注他人的优点,以平易近人的态度与人相处,才能收获更多。

好书读书心得体会篇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