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

时间:2024-05-06 作者:pUssy

优秀的读后感是我对书籍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命运的思考和感悟,读后感是对作品的思考和感悟,需要我们将自己的理解和情感融入其中,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认识到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面貌,它就像一面镜子,赤裸裸地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表现了出来。

一封信,改变了一家人昔日对于勒的看法,使他一下子从“流氓”、“乞丐”变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使他们的女儿最终有了丈夫,并且一家人打肿脸充胖子,跑去度假。但当他们发现那位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于勒时,之前的企盼一下子成了恐慌,所以他们视如瘟疫,避之不及。以至于于勒在大家眼中又成了“流氓”、“乞丐”。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局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之前菲利普一向说“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会叫人多么惊喜啊”。这也说明了这个社会上金钱成了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没钱。即便是手足之间也会六亲不认。虽然菲利普一家表面看起来一团和睦,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被金钱控制的面孔。

金钱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它使人沉迷、使人疯狂,使人飞黄腾达,也使人一败涂地。对金钱的渴求,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亲情、友情。使整个社会变得乌烟瘴气。所以莫泊桑写下此文,向读者揭露金钱社会的丑陋。

我们有幸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像当时的法国那样金钱至上,但我们还是要以此文为戒,时刻告诉自我,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做人的本心和本性。不忘初心,与爱同行,这个世界才会更美。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 还 发 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 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老人与海英文读后感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