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与经典之间的联结,帮助我们领悟历史与文化的深厚底蕴,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从角色的心理变化入手,分析他们的动机,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茶经读后感10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1
这个暑假,我在家中读了一本外国名著,叫做《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写了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的。
在这4对人中,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
之后是彬格莱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好友的建议看的很重。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吉英表现的太淑女了,甚至于把自己陷入爱情的征兆都掩藏的很好。
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班内特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班内特先生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那个时候,遗产都是由男人继承的,但班纳特先生并没有儿子,所以要给他的侄子继承,但给他侄子继承多少有些不好,但他的侄子现在已经娶了他的女儿,那让他继承遗产就在合适不过了,说起来也好听些了)
最后就是我们的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了。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达西,却因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跳舞而坚信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又因为魏肯的诽谤使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很不好。后来,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开始的。经过反思,最后达西再次向其吐露心声,伊丽莎白同意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一对,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的确,只有信任和理解才能是生活更加的美好,才能使婚姻美满幸福。但如果婚姻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的话,那就绝对不会幸福。其实,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只有真心做才会有好结果。但互不了解的婚姻也是不太长久的,只有互相了解的婚姻才能长久。生活中也是一样,只有认真地了解一件事才能做好一件事。彬格莱和吉英虽然幸福但是他们都没有主见,那这样的话,生活意义就并不大了。生活中也是一样需要主见的,要支持自己,优柔寡断只会让自己倒霉。
这就是我对《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读后感。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2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悲剧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一样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活力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杯具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之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靠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完美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己死掉了。在之后,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那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境。”可是,我相信这种心境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3
以前我自己在京东买东西基本只限于手机跟图书,不是因为价格,是因为他们正品行货的承诺!现在看了这本书,了解了京东这十几年的发展,不由得对刘强东个人十分佩服,可以将民营企业经营到这个地步,身边有一群京东粉丝,忠诚会员,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京东的战略是1.基础层_团队;2..供应链_信息、物流、财务系统;3.kpi_成本和效率;4.品牌_产品、价值、服务;5.用户_客户体验;6.盈利!这个战略目标他不是一成不变的,是根据市场竞争而不断做出的调整;京东的价值观是:诚信、客户为先、激情超越、学习、团队精神、杜绝浪费。刘强东认为所以事情最重要的因素都是-人!所以,对内,他关心员工,不管是个人福利还是成长空间,对外他注重客户体验,一切以客户为先!他认为价值观是生长出来的,不是规定出来的,而同样的价值观又是建立团队的基础!所以,承认一个公司的价值观而走到一起,再加上给予你的平台跟机遇,促使很多人不断的成长,最终做出连他们自己也惊讶的成绩来!但人要有只做第一的信念,同时也需要谦虚、低调跟谨慎!其实我们普通大众对于京东的发展是不了解的,我们听到的可能都是些负面的东西,但京东按照自己的原则:薄利多销,服务至上,保证正品行货,一直留住了已经优质的客源!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在电商五花八门的促销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知道想要什么,去哪里买,得到的服务又是怎样的,这就是京东的成功基石。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4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
我十二岁的时候开始读它,到此刻已经整整七年,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当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能够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我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当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期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我的《战争与和平》。
应当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十分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我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并且,托尔斯泰似乎异常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能够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坚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一样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我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之后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向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感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
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先那个活泼、欢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当这样。并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坚持着必须距离,他能够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明白,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可是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欢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研究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终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欢乐的微笑。
这一段异常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十分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能够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我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我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我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样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我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并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5
流星于身旁不经意间划过,刺破漆黑的夜幕,以生命为画笔,留下灿烂的一笔,还没等人们记住便消失无踪。于此夜晚,手捧一卷《城南旧事》,倚靠在窗边,淡淡地走进英子的过往,走过城南的那一片风光。
北平城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见证了小英子成长的喜怒哀乐,亦让她懂得了世间的阴晴冷暖。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曾是英子年幼时的玩伴。
也许在世人眼中,秀贞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是在英子心里,她只是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妻子,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她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平城巷的一个早晨,或许春光正灿,或许小雨朦胧,但当两颗纯洁无暇的心灵碰撞在一起,便注定是为利益奔波的人们一生都找寻不到的。然而世事无常,美好的开始总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纵使秀贞找到了她的小桂子,但造化弄人,一辆飞驰的火车让她们母女俩永远不再分离,一场高烧也抹去了他们在英子脑海中的回忆。
生活中最痛苦的莫过于有缘无份,是缘分使我们相遇,也是缘分使我们分离,英子与秀贞这一段美好纯洁的友谊令人向往,最终却落寞收场,惨淡结尾。人生漫漫,我们不知道下一刻谁会如同秀贞一般淡出自己的记忆中,因此我们能做的便只有珍惜好当下,尽力做好如今的自己,不要等到失去过后才懊悔不已,到那时已是覆水难收,无法回头;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中升上来的呢?”在英子幼小而又纯洁的内心,没有太多的对错之分。当人们只知道小偷的可恨,全然不管一个青年为何要走上偷窃犯罪的道路,只有善良的英子,愿意去倾听一个小偷的故事,愿意去帮助一个小偷,订下一起去看海的约定。
成长往往伴随着数不尽的烦恼,我们会在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一份天真,多了一点对未来的憧憬,多了一份要承担的责任。对于英子来说,是在父亲去世过后,可对于我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个傍晚或黄昏,经历了怎样的悲欢离合,才褪去稚气,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一首送别回响于耳畔。掩卷深思,骆驼队仿佛沐浴着冬日,向远方走去,带走了我们的童年。北平城南那斑驳的城墙,沉淀着历史的沧桑,沉浸在英子的故事之中,却又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小小的城,装载着那些无法忘却的人和事,在那城南,便是我们最美好的童年。
窗外的流星飞逝,亦如时光无法挽留。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6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知道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大量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大量的光和热。
我还知道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而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一定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同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一定会刻苦研究的!
茶经读后感1000字篇8
想必《西游记》大家都不陌生,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中吴承恩的著作,书中唐僧孙悟空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人物,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就舍不得停止。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心中感慨万千,如翻江倒海一般,虽然是神话,但批判的`却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书中重点讲述了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个个修得正果。其中孙悟空这个人物描写得最突出也最成功,从石猴出世到大闹天空再到修得正果,无论是三打白骨精还是收八戒,降沙僧都是整本书的精华。唐僧的善良有爱心,猪八戒虽懒却为取经做出贡献,沙僧的勤劳肯干也十分的有特色。一些配角也为整本书带来了生气,如:二郎神和他的座骑哮天犬,观音菩萨和她的爱徒善财童子等。
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一度的冤枉甚致赶走过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傅把他从五指山救出来的时候,最后,他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都不可能战胜正义。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是《西游记》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世界上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