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将瞬间的灵感转化为持久的创作动力,想要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写读后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以下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师说读后感700字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1
这本书,让我哭了,笑了,愤怒了,反省了,最终敬佩了。
书中讲诉了两个阿富汗孩子的故事,其中交织着我们整个人生中相当重要的主题:爱,友情,恐惧,愧疚,赎罪。书中一句话,令人疼惜有令人敬佩“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知道自己已经为这句话哭过多少次。我从未想象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会这么深。我甚至觉得,这已经变成了“信仰”。哈桑,只为了帮阿米尔追那只风筝,而受到了别人的侵犯,到死都不知道,他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我真的是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尾。
在看这本书是,我曾极度讨厌阿米尔,他的嫉妒,他的懦弱。但我也佩服他,他继承了他爸爸的好,知错就改,他听了拉辛汗的“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走了那条可以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但转念一想,我们有何资格去讨厌阿米尔,我们同样如他一般重伤过深爱着我们的人,不是吗?
伤得最深的,应该是我们的父母吧!网友排出的上加入最深的话之最“你好烦,别管我。”这句话,大多数人应该都说过。我同样说过。我们都曾像阿米尔一般,把那个深爱我们的人伤得体无完肤,或许,阿米尔比我们过一些。他为了赶哈桑走,还做了那般不耻之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就好比一个杀了人不知悔改(liuxue86.com),还捅上两刀的禽兽与一个杀了人,还分尸的禽兽一样,他们在本质上没区别,都是没良心的禽兽。而我们似乎比禽兽更过。
禽兽杀人,一刀解决干净,让人没了痛苦。而我们从内而外,一点点的伤,甚至还厚颜无耻的继续赖在身旁伤,索取着。因为这是他们应该给我们的一切。但是,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索取,去对他们抱怨?他们没欠我们,我们也未曾付出过。阿米尔会噩梦惊醒,而我们却安眠于世。这不公平也不合常理。
阿米尔与他的父亲都护学会了救赎,那我们呢?难道要等到,他们一个个离我们而,才想到悔改吗?或许别人愿意,但我不会。
我可以想象得出,我若厚着脸皮索取,那将不是我。我的灵魂、信仰、自尊都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看过一些书,让我明白一件事“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我想,这句话,我只能理解一半,而理解这一半,活在这世间,心灵都是无比快乐,充实的。所以,我每天怀着感恩的心,面对世间的一切。尽量让自己处于冷静,平静的状态。去对待别人,谦卑的。
以平常心面对一切,用爱保护身边的人,对于自己,活在当下。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2
清晨迎风绽放的花朵,到了黄昏就已经凋零,捡起飘落满地的花瓣,引起我无限的遐想。《朝花夕拾》,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
?朝花夕拾》是鲁迅写的一本书,描写了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可能正是因为鲁迅笔下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所以才起了这么浪漫的名字吧。
鲁迅描写的童年,是顽皮而有趣的童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童年乐趣。春天里在百草园寻找人形的何首乌、摘覆盆子吃;夏夜望着满天的星星,坐在凉席上听长妈妈讲“美女蛇”的故事;秋天的梧桐知秋气;冬日雪地中用竹筛来捕鸟、塑雪罗汉、拍雪人……多么地无忧自由又有趣。
在《小引》中,鲁迅写到屡次想起儿时在故乡吃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等鲜美可口的蔬菜水果,通过对这些儿时生活片段的回忆,表达了对当时中国社会现实的不满。
?狗·猫·鼠》通过拟人的手法,用动物的秉性、行为来比喻人,尖锐而形象地讽刺了鲁迅眼中所厌恶的一些人。狗把一只猫当作象介绍给了其它动物,受到了大家的嗤笑,于是狗和猫反而成了仇家,通过这件事来讽刺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言论。鲁迅更是通过因为猫的“嚷嚷”而打猫,来揭露出社会上某些人虚假的面目。
?阿长与〈山海经〉》中的阿长是一位保姆,给鲁迅的童年带来了很多温暖。她没有文化,但懂得许多道理,她热爱孩子,通过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朴实,什么是善良。儿时的鲁迅渴望有一本带图画的《山海经》,阿长就趁着告假回家的时候,给鲁迅带回了一本“有画的‘三哼经’”。鲁迅感受到了阿长的热心和善良,感动不已,从此也对阿长充满了无限怀念之情。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笔锋辛辣。《朝花夕拾》虽然写的是童年旧事,但依然毫不留情地抨击了封建社会那“吃人”的旧制度。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3
?巴黎圣母院》这一世界名著,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长得美若天仙,一个男孩则长得奇丑无比,是一切丑相的总体相。以这两位主人公为中心而展开的故事情节,以插叙、倒叙的方式,向人们讲述了的当时巴黎的社会风貌。向人们吹奏起一首爱的集结号。
伟大的爱——卡齐莫多
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敲钟人,他有着丑陋的外表,但却掩盖不了他心里那一丝丝的善良,他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代名词。他耳聋、驼背、跛脚,但他却不失敏捷、聪慧、勇敢的人。他为了报恩,劫法场、斗来兵,当他知道恩人(爱斯梅拉达)失踪时,他变得疯狂,伤心,迷茫。为了给恩人报仇,他把凶狠邪恶的养父(克洛德)推下钟楼,随后便与恩人一同化为灰烬,?人以无限的伤感和惋惜。他虽丑,但也美。
至死不渝的爱——爱斯梅拉达
她是个婀娜多姿,楚楚动人的舞者,花枝招展的她,却又有点青春期的莽撞,愚笨。遇到朝思慕想的心上人(弗比斯),她忘乎所以,陷入可怕的旋涡,被判了死刑,面对克洛德那令人窒息的爱和恐怖的威胁,她毫不妥协,毅然绝然地选择了绞刑架,走向死亡,不禁令人肃然起敬,也让人惋惜。
毛骨悚然的爱——克洛德
他本是个博学多才的副主教,在当时巴黎虽然并不是很令人喜欢的职业,但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他本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收养卡齐多),但后来却变成一个人面兽心的无耻之徒,他虽然说很爱爱斯梅拉达,但这却是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爱,令人窒息的爱,让人不敢接受的爱,这种爱里充满了占有欲,不给人留有任何自由空间,因而他变得凶狠邪恶,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亲手害死心上人,而自己也被自己的养子推下钟楼,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也不得不让人反思啊。
不是爱的爱——弗比斯
他是一个英俊的军官,是爱斯梅拉达的心上人,但他也是个不配说爱的人,他的爱是对某一个人的侮辱,他所谓的爱是一种亵渎,他把爱情当做是一场游戏,他好色,缺乏责任心,是一个不值得爱的人,是一个与外表不符的人渣。
爱的总结
在我们当今社会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爱,但爱也是需要用正确的方法表达,才能让人更好的接受,爱虽美好但也有可能让邪恶的念头利用,这样就悔之晚矣。所以爱并不是占有更不是游戏,真正爱一个人是以对方的快乐为快乐,以对方的忧愁为忧愁,多为对方着想,这才是真正的爱。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4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它描写了19世纪美国一个小镇的生活情景,也是当时美国生活的缩影。
汤姆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他像其他孩子一样非常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有许多优点,他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讨厌教堂里牧师毫无趣味的说教,也不喜欢学校里枯燥无味的生活,他喜欢海盗,喜欢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做出其他孩子无法做出的正义行为,以此来向别人展示自已的魅力。镇上还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费恩,是汤姆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目睹坟场惨案》,这一章主要写了惊心动魄的事情。汤姆、哈克按照计划,当天晚上提着一只死猫,去坟地听死人的说话声,不料却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案。前来盗墓的印第安·乔杀了一个医生,却把杀人的刀塞在昏倒的同伙波特手里,等波特醒过来时,错以为是自已杀了医生。聪明的汤姆和哈克并没有当场揭露印第安·乔的丑恶嘴脸,而是悄悄地离开了坟地,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汤姆和哈克在警察局指证了真正的凶手,证明了波特的清白,警察叔叔表扬了他们二个,说他们敢于维护正义,夸他们是维护和平的小勇士。这让我对汤姆和哈克大胆冒险、见义勇为的行为,产生了钦佩之情。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许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不平事,例如摔倒的老人讹上了扶他起来的好人,公交车上小偷伸出了罪恶之手……在这样的时刻,知道真相的我们,要像汤姆和哈克一样,在保护自已的前提下,用正确的方式为正义发声,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5
很小的时候,便从爷爷奶奶口中听说过毛泽东,知道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我也记得爷爷奶奶提起毛泽东时眼中流露出的崇拜和怀念,我当时还觉得好笑,今天,读了一篇文章《青山处处埋忠骨》,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我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毛泽东,感受了毛泽东真真切切的凡人情怀和不同凡响的伟人胸怀。
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中南海毛泽东卧室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封说了毛泽东的爱子在战争中光荣殉职,收到这封电报起,毛泽东整整一天没说一句话,只是一只一只的吸着烟,要知道,自己最爱的人去世了,谁都会受到打击,哇哇大哭,甚至没有了理智,而毛泽东不一样,同样是悲伤,却不希望别人一起悲伤,秘书这时走来说:“彭老总来电,说岸英是主席的长子,请求破格将遗体运回国。”
对,就应该运回国,毛岸英是主席的儿子,应该运回国厚葬,朝鲜就不同了,那边正在打仗,兵荒马乱的,顶多埋到土里,这怎么行?可毛泽东却和我想法不同,主席认为儿子已经死了,自己当然很悲痛,可是在朝鲜战场我们有多少优秀儿女献出了生命,他们的父母难道就不悲痛吗?
读到这里,我深深感受到毛主席身上同时具有凡人的情感和伟人的胸怀,在极度的悲伤时竞能想到别人的感受,是我们平常人所不及的。在主席签字的瞬间下意识的踌躇了一会儿,是啊,这字一签上,就意味着永远也看不到自己的亲人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让人难以忍受多么那决定呀。
第二天早上,电文稿上写着一行让我热泪盈眶的大字: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是谁能有如此胸襟,唯有我们的毛主席,当我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电文稿下是被泪水打湿的枕巾时,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透过这句话,我仿佛看到了夜深人静时,一位慈爱的父亲在床上辗转反侧,仿佛听到了,漫漫长夜,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床上失声痛哭,是啊,老来丧子,谁不痛,毛主席是平凡的,更是伟大的。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6
现在是全新的二十一世纪,物质基础好起来了,但是生活中却总是存在着小悲催:总看到一些同学会,有些已经是老板,身穿大花衣,脖子总挂条金链子,有的还是平凡人等,黝黑的脸上显出饱经风霜的痛苦,过早地让开始头发微白。在同学会会面的时候,却入仿佛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而根本没有同窗过,当老板的趾高气扬,而沦为清洁工的同学自认身份卑微的,自然恭恭敬敬,好像时时刻刻低着头在叫“老爷”。我是初入初中学校的学子,在众多家长中,就有不少反差如此强烈的人群,也经常在长辈“金钱论英雄式”的闲聊中得知一些人的境况,虽然不为我所熟识,但这二等人之反差,尤其容易想象。也许这只是现代人言中的现实和江湖,但在我的眼里总觉得像有一块油污布,很不合适地摆放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居室之中。
没错,正是鲁迅先生的笔下诸文,教会了我从另一个视角打开我的认知之门。开始读先生的是关于闰土,他是鲁迅年少时的朋友:“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写的就是一幅图,童年之图!可是多年后,“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笔锋急转,恍如步入无比悲凉的境地。我比较愿意去想象伟大的鲁迅先生的无力感,社会何其宠大,而我们只是其中一个会动的躯体,在茫茫大海中,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都说我们是时代的开创者,我想,不如我们就勇敢地拿出自己的眼光看待世界,有不平就要说出来,不必一定要在大讲台,哪怕是近在咫尺的距离,是正能量咱们就可以传播。人本不分高低善恶,而是靠我们内心的想法改变自己,改变世界。鲁迅精神的可贵就在于提醒了世人: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7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
师说读后感700字篇8
假期里我阅读了《红舞鞋》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李沙沙的小女孩相貌平平、成绩不好,和她的朋友张茜在一起上学,但张茜长得很漂亮、学习又很好。在考中学的时候,因为张茜成绩一直拔尖,所以直接被选入保送名额,送到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之后李沙沙经过努力也考上了新苑中学,在中学里认识了夏老师,夏老师要求李沙沙去学舞蹈。之后,误解、背叛、伤害、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李沙沙并没有放弃自己,而是始终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夏老师买的红舞鞋,还让她代表全校出去比赛。
我也有过与李沙沙类似的经历,以前我和李沙沙一样成绩不好,可是经过我的刻苦努力和老师的谆谆教导,考出了理想的成绩。看着老师和家长的微笑,我自己也很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我从书中知道每个女孩子身上都暗藏着一朵花蕾,只是开放的时间不一样,每个女孩都有自己的花季,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就会迎来轰轰烈烈地花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