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个人读后感通用7篇

时间:2025-08-09 作者:betray

读后感使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故事背后的情感,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重自己的真实感受,而非单纯的总结,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瞧,这个人读后感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瞧,这个人读后感通用7篇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1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冒险小说,具有科幻色彩,我爱读这本好书。

?格列佛游记》主要分成四部分,《小人国游记》、《大人国游记》、《飞岛国游记》和《慧骃国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部分是《慧骃国游记》,它讲了格列佛在海上遭遇了海盗,他的船员被带走,而他被扔到了一个荒岛,在这里,他被一群慧骃(指马)所救,渐渐地,他学会了慧骃语,知道了在这儿慧骃是主宰者,而野胡(指土人)处于最底层。后来,通过格列佛和慧骃的交谈,也发现了人类的残暴和无知。他开始醒悟,并且逐渐喜欢这些小动物了。但这个王国里有很多慧骃并不喜欢他,所以他最后还是被流放到海里,最终被一条船救回英国。

在格列佛与慧骃的谈论关于英国问题时,我发现慧骃生活阅历广泛,社会经验丰富,教导格列佛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使格列佛成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对生活充满憧憬。正如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多听听别人的建议。其实,我们在生活中,要多与好人接触,尽量不要理睬那些不怀好意的人,正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人在身边就如一面镜子,能指出你的不足,评价你的优点,坏人在身边就似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格列佛有传奇般的经历,但他流浪在外的时候,也十分困苦。他深深地懂得,只有经历过困难与挫折,才能体验人生、领悟生命的价值。

?格列佛游记》值得一读。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2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遭遇诸多不顺:工作受阻、家庭分裂、家人不理解、孩子沟通不畅,当这些不顺交织成一团无头无尾地乱麻时,无处下手。看到身边的人有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车子、更多的票子,攀比心更是让人焦虑抓狂。哈罗德也曾为财追逐过,年轻时为结婚打三份工,就算上司把他贬到一个虚职,他也忍气吞声坚持到退休,和太太关系名存实死,他始终没有解决的办法,摸着太太房间的门把走,但没有勇气走进去。在他的前半生,我们看到了我们自己的委屈、犹豫、胆怯、不安……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3

感谢读书社提供的电子书,第一次阅读柴静的书,她的文字是那第朴实、接地气。故事又是来源于她的采访经历,是那么的真实,给我们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柴静《看见》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在我们普通大众的眼里,他今天做了好事,扶老太太过马路了,给某某儿童基金捐了多少钱了,见义勇为什么的就是好人。而坏人呢?做了犯法的事就是坏人。

在柴静的《看见》里好人和坏人没有这么泾渭分明,法律判定犯了法也不一定是坏人,就像药加鑫案,药加鑫撞了人还杀了人,网上的舆论一边倒都要判他死刑。柴静为了看见真相,他为什么要杀人,才知道当时的药加鑫因为恐惧,以为被撞的人记住了他的车牌,怕找他们父母的麻烦,冲动之下便起了杀心。药加鑫在父母面前是个乖孩子,努力赚钱也是为孝敬父母。

在我们所有人眼里年里看来,吸毒的人就是瘾君子,道貌岸然一副伪善的模样。吸毒女被送进戒毒所后便没人再管她,因为她已经列入坏人的名单,朋友亲戚都跟他们划清界线。所以后来被戒毒所所长卖到风月场所也没人知道。可谁又能想到,代表正义的警察会做出这种事情。事情最后吸毒女释放被家人接回去,戒毒所所长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强拆开发商如果他不强拆自己也会有身命危险;村里自杀的小学生,他们不是受到邪教蛊惑,而是在同学面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等等等等!人有绝对的善恶吗?没有!

人,始终是人!我们不用深究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区分他做的这件事情,是好事还是坏事。而这时候就需要擦亮双眼,看见真相。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4

轻轻抖落书面上的尘,翻开“西游”,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神话的清香。它是一坛美酒,即使多次品茗,也像当初一样喜爱,且领略到更多道理。

唐僧虽是师父,却缺乏鉴别能力。他善良仁慈,但不能明辨是非,总是在落入陷阱之后,才能放下疑心,相信忠言;他满怀理想,却手无缚鸡之力,当困难发生的时侯,总是束手无策,只能坐待救援。在我看来,唐僧不是圣僧,而是凡人。

猪八戒淳朴憨厚,但也好吃懒做,重视物质享受。他作为佛家弟子,却好色、重食、贪睡、爱财。他好进谗言,因为常被悟空取笑,就对唐僧挑拨悟空的不是。但他对师父忠心耿耿,最后悬崖勒马,总算是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

沙僧忠厚老实,不像悟空那样叛逆,也不像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谨守佛门戒律,保护师傅求取真经。他虽没有那么好的本领,但武艺高强,不畏强敌。在取经路上,他任劳任怨,取得真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孙悟空天资聪敏,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天不怕,地不怕,敢一闹海龙王,二闹地狱府,三闹天宫,可见他叛逆的个性。充沛的生命力,大无畏的精神和乐观的个性,使得他不怕吃苦,勇于面对挑战。

他嫉恶如仇,敢爱敢恨。在观音禅院住宿时,他发现老和尚想放火烧了禅房,起了怒意。他借来辟火罩,在众僧放火时,吹起风烧了观音禅院。他只服从于内心,活出了自己的姿态。

尽管如此,他仍有顽皮的猴性。他故意叫八戒去巡山探路,自己则变作小虫,暗中监视爱偷懒的`八戒。他就像是一个小孩,一个天真的小孩,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不计后果地玩闹。

纵观全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们像极了唐僧,总是被他人的闲言碎语左右了思想,误会了善意;我们像极了八戒,做事常常不能坚持到底,对于比自己强的人嫉妒万分;我们又像极了沙僧,对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固执己见,执着追求……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想孙悟空那样,活出自己,无拘束地追逐自己的本心?

取经路上,悟空经常在地上画圈,这是心给人定的界限。但人的身体总是会被欲望牵着走,离开内心设定的界限,遇上种种心魔。在生活中,心总是引领着人不断前进,祛除心魔,修得正果。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5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6

今年这个暑假,我重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虽然我在三年级时已经看过了,但我还在回味着故事中的情节。

在浩瀚的大草原上,母狼紫岚生下五个狼崽,而它们的爸爸里桑已经被公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于是紫岚想培养狼崽成为狼王。因为没有食物可吃了,紫岚只好将病得奄奄一息的第一只狼崽吞食下去,挤出一些狼奶让其他狼崽活了下去;第二次,紫岚因为心急,让黑仔羽翼未丰就出去冒险,结果被金雕吞食下去;第三只狼崽蓝魂儿中了猎人的捕兽夹,而紫岚不想让猎人的奸计得逞,忍痛一口咬断了蓝魂儿脆弱的脖子,让它死得毫无痛苦;第四只狼崽因缺少自信被狼王击败,成为众狼的美食……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生下的狼种,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众所周知,这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行为不正如我们的父母吗?父母人生经验丰富,而有些孩子却不听父母的话,一次又一次辜负父母的期望,直到以后不断地碰钉子、摔跟头,才知道不听父母的话,终究会吃大亏。有些孩子不喜欢甚至厌烦父母给他们报的各种兴趣班或补习班,故意逃课不去,父母知道后该有多伤心。还有些孩子常常和父母顶嘴,你一句、我一句,有时还动手打了起来,原本宁静幸福的家庭生活变成了充满吵闹的家庭战争。

请走到你们的父母面前,对他们说声:“爸爸妈妈,我爱您们,谢谢你们的养育和教导之恩!”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7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