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精选7篇

时间:2023-01-28 作者:Brave

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养成思考的好习惯,我们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来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精选7篇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1

  众所周知,酒后驾驶乃是交通大忌,因为一旦喝了酒之后,酒精会渗入到人的血液里,麻痹神经,导致意识混乱。也因此,会带来很多交通事故,导致悲剧的发生。

  最近在我身边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这件事发生在前几周的一个晚上。那天,将近凌晨,街道上、马路边的行人已是寥寥无几,可就在这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似的,呼啸而来。随后,只听‘‘轰’’的一声巨响,轿车撞在了政府门口,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被拦腰折断,重重地砸在车上,整辆轿车也面目全非:车头严重变形,车窗玻璃碎裂一地,车轮子也废了。幸运的是那个司机,当时那棵大树倒下时只是压到车的后备箱,司机也只是头部受了点伤,经过医生处理已并无大碍。现在想想,幸好当时是深夜,如果是白天,路上行人多,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次只是侥幸。可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想也令人害怕。

  生命只有一次,对大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每天,我们都能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因为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看到那些无辜的生命逝去,看到我们的同胞因失去家人而悲痛欲绝,我们还能坐以待毙吗?经历了这么多血的代价,难道我们还不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吗?此刻我想对所有的司机朋友说:亲爱的司机朋友们,此刻我只想对你们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句话。

  同学们,酒后驾驶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无数家庭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告知自己的亲人千万不能忘记交通法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后驾驶!从你我做起。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2

通过参加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在xx市监狱警示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

一、提高理论素养。

努力学习,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邓小平讲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会容易庸俗化。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就难以抵档各种利欲的诱惑。在押服刑人员忏悔发言再次教育了我,他们过去曾是党员领导干部,据说在押服刑人员整个监狱1000多人中,有大批的局长、院长、总经理、还有市长等案件警示我:不注意学习,不提高修养,势必思想境界低下,就会辩不清是非,就会陷入个人“欲望”的泥潭。只有加强学习,达到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政治上的坚定,也才有行动上的自觉。

二、筑牢拒腐防变。

党章对党的干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胡锦涛同志要求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在清正廉洁上,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慎独、慎欲、慎微、慎初”,不管在什么环境,何种条件下,都能够守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实禄的诱惑,顶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要时刻警示自己,只能为人民谋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为个人谋私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见钱眼开,见利忘义;“声色犬马,无不玩物丧志”,要在生活上洁身自好,严导操行。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制度这条“红线”,不碰纪检这条“警戒线”,不触法律这条“高压线”。

三、自觉接受监督。

必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通过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说明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在党内监督机制中,接受监督人是主体,接受监督人有了接受监督的意识,并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机制就会充满活力。反之,机制就难以正常运行,权力就必然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必然产生腐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始终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把自己始终置于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

四、艰苦奋斗为荣。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团结和带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抵御各种腐败思想侵蚀,保持党和国家政权永不变质具有重大意义。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已奉公,甘于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一切事情都在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要把精力放在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上,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通过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在押服刑人员忏悔案例看,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开始的。

因此,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在艰苦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3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18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经济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见钱眼开,利用手中权利肆意掠取钱财,后果必然是“倾家荡产”,竹篮打水一场空;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家庭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于人多么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会落得妻离子散;

亲情账:如果你违犯了党纪国法,不但要受到法律严惩,亲朋好友也会离你而去,最终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健康账:暗地里的权钱交易,因见不得“阳光”,且时时处在提心吊胆中,身心憔悴,在毁了工作事业的同时,也毁了身体;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4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5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6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醉驾心得体会2023篇7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xx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