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08-28 作者:Monody

很多单位在年末的时候需要写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能够为未来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下面是小文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篇,感谢您的参阅。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篇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1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相关行动。着重做到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的宣传全覆盖,着重提高老年人的防诈骗能力。做好宣传工作常态化,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我区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专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宣传氛围

我区镇街组织网格员入户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养老反诈宣传手册,本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张贴100多张海报、标语、横幅等,手机短信发送700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三、加大全面排查

我区相关单位和镇街依法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将一切可能威胁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之事,尽早尽快地扼杀在摇篮之中,让他们知法懂法,安全、开心地安度晚年。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3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工作部署,区平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举报范围和方式。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行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行为;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行为;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以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的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行为;

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直播陪护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的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等违法行为;

销售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行为;

其他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举报邮箱:xx

来信地址:xx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4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及省、市和县委有关部署要求,我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底,在全乡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范围

重点对以提供“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等进行打击整治。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

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承诺投资回报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以免费旅游、康养体检、保健品推广、食品药品赠送等名义招徕旅游者,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制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以及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以高额回报、预付打折、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面向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举报平台:xxxxx(扫码登陆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举报邮箱:寄送举报信件至xx县民政局(xx县城xx大道xx号),邮件发送至xx,邮编:xxxxxx

三、举报须知

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按照xxxxx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和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

希望广大群众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5

5月12日,太子河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昕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并结合上级院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守护群众“养老钱”——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要强化线索核查,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建立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积极能动履职,依法严惩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等各类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按照领导小组及成员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切实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找准检察工作参与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切入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等形式,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6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7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年初以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要求,由检察长带头组建专班,细化方案,以“三个全覆盖”为着力点,稳步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组织动员“全覆盖”。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专项行动。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以来,第一时间对专项行动要求进行了详细研究和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业务部门及新媒体检察干警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动员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同步开通线索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公告,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热情。

宣传发动“全覆盖”。

以高质量的普法宣传,靶向精准发力,切实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充分利用官方公众号、门户网站、抖音快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基层法治宣传”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优势,转发、制作导向性强、通俗易懂的反诈宣传小视频、反诈动态信息33条,其中原创作品6条,被内蒙古检察、通辽检察、市政法委等多平台转发。线上点击量、阅读量以及线下宣传覆盖达14620人次;结合“以案释法”工作,深入街道社区、苏木村部进行宣传,研究养老诈骗的犯罪新手法、新特点,适时调整宣传策略,以法治宣传讲座、法律问答、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老年群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联合政法委、苏木街道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享交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律法规政策,统一思想共识,形成打击合力,推动政法机关与街道社区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

打击整治“全覆盖”。

以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提升养老诈骗案件办理质效。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典型案例》、专刊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组织专人对20xx年以来办理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全面、精细摸底排查,全面排查梳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养老诈骗线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监督职能,目前已办理涉养老诈骗案1件,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四个一”工作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项指导、制发检察建议,突出惩治重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8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周小结及特色亮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周按照《吉安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排查工作、宣传工作都有序开展。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坚持逢场天在场镇设立集中宣传点,坚持到各村(社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镇反馈排查结果,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风险隐患点。

二、特色亮点工作

结合我镇实际,一是由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牵头定期组织在场镇设点,通过形式多样,简单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在制作宣传海报时,考虑到宣传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海报主要采用漫画的方式简单易懂的进行宣传,海报上面的字体相对较大,看起不费劲,达到最大的成效。二是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广播向群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确保每个村至少2条以上标语,每个社区至少4条以上固定标语,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三是各村(社区),打好工作组合拳,通过召开社长会、农民夜校、院坝会、进村入户走访、“1+n”干部包联群众工作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确保全面覆盖上下功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定期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工作完成情况。

三、下周工作安排

1.线索摸排再动员,组织各村(社区)再次排查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对辖区养老诈骗线索进行举报,努力做到排查不遗漏。

2.宣传发动再给力,整合资源,统筹进行,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常态坚持。

3.督导检查再加压,要求各驻片班子成员督导联系村(社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